又见傍名牌“搭便车”!巴处火锅被判赔巴奴火锅8.5万元
红餐编辑部 · 2023-05-24 17:06:41 来源:红餐网 2085
红餐网消息,因涉及“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巴处火锅被判赔偿巴奴火锅8.5万元。
△图片来源:企查查
企查查消息,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巴奴毛肚火锅有限公司起诉齐某、余某侵害商标权纠纷裁判文书。
内容显示,齐某余某二人在其装修经营的巴处毛肚火锅店使用的“巴处毛肚火锅”标识,“巴处”字体较大,起主要识别作用,与“巴奴”仅一字之差且字形相近,与涉案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被诉店铺提供的餐饮服务与巴奴公司存在授权等特定联系。此外,巴处火锅使用与巴奴公司近似的装潢,并在社交平台进行宣传,容易造成公众混淆。
最终法院判定,齐某余某共同侵害了巴奴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巴奴毛肚火锅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共计8.5万元。
△图片来源:巴奴毛肚火锅
近年来,餐饮行业发生此类“碰瓷事件”已是屡见不鲜。这不仅损害了注册商标企业的品牌声誉,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加破坏了餐饮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当前,餐饮行业“品牌化”趋势日益明显,各大餐饮品牌对于品牌建设尤为重视。依靠品牌吸引受众消费,商标权是重要部分之一。然而,存在部分不良企业投机取巧,通过“傍大牌”“搭便车”的方式销售自身商品进行牟利。
红餐网认为,对于品牌建设,餐饮企业除了要注重申请注册商标以外,更要侧重于商标的使用和维护,完善商标体系化管理。除此以外,餐饮商家在日常经营中,要增强法律意识,尊重知识产权,依法诚信经营。如若出现恶意抄袭、临摹模仿等行为,将构成商标侵权,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红餐网麦泳宜;编辑:李唐)
热门文章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写评论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