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餐饮,上红餐!
投稿

收100元酒席订金,却赔了顾客13.8万元!这家酒楼亏大了!

黄小殷 刘苗 · 2018-08-23 14:45: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广东湛江的黄女士怎么也没想到,两个月前就订好的婚宴,酒楼却在8月18日她大婚之日放鸽子,老公因此气得浑身抽筋,被紧急送医。

8月21日,新娘黄女士向记者表示,婚宴由老公于今年6月预订,并交了100元订金,婚礼前3天婆婆还曾去酒楼提醒过。

涉事酒楼老板证实确有此事,其称因未收到新郎方最终确认的菜单,就“没当回事”,目前已赔付对方13.8万现金。

乌龙:交百元订金订酒席,酒楼称未做最终确认

日前,一段名为“东里一新郎订了酒席却被酒楼忘了,新郎当场气晕”的视频在网络热传。

事发于8月18日,本是湛江雷州东里镇麦先生与黄女士举行婚礼的日子。新娘黄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当天上午9点半许,新郎父亲和几位朋友提前来到东里镇“新幸福酒家”,为中午的婚宴做准备,却发现酒楼并未准备酒席。

为何会发生如此乌龙?

8月21日,“新幸福酒家”老板郑先生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6月中旬,新郎麦先生前来预订8月18日(农历七月初八)的酒席,双方商定每桌1400余元,共20桌。“我给他拿了菜单,在上面根据他的需求做了一些修改,他说要拿回去给家人看一下,我说两天内来酒楼确认就可以了。”

上图:郑老板父亲在笔记本上做的记录。

郑先生说,之后他有事离开,由其近90岁的父亲继续接待。父亲向麦先生收取了100元订金(未开具收据),并在笔记本上做了记录。但之后,麦先生没来酒店确认菜单。由于没留下电话,酒楼之后也未主动联系过麦先生。

新娘黄女士告诉南都记者,8月15日,婆婆曾再次去酒楼,提醒对方三天后要办酒席。当时仍是老板父亲接待,“他当时说好,回头跟他儿子说。我们以为,这样就算是确认了。”

酒楼老板郑先生表示:“当时我老爸告诉我这个事情之后,我说没收到他们最终确认的"菜单",没法给他们准备饭菜,就没当回事了。”

上图:郑老板向新郎方提供的菜单,其称并未获得对方最终确认。

由于双方没有互留联系方式,之后郑老板没找新郎方确认菜单,新郎方也没再去酒楼。直到婚礼当天,出现了宾客准备去喝喜酒,酒店未做准备的乌龙。

处理:酒楼赔13.8万现金,新郎父母在家宴客

对于网传“新郎当场气晕”,新娘黄女士向记者说,这不属实。“老公当时不在酒楼,是在家接到公公的电话,一听说婚宴办不了,气得浑身抽筋,说不出话,亲戚们赶紧送他去了雷州市人民医院。”

酒楼老板郑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当时他为自己的疏忽向新郎家人道歉,并提供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中午先做出几桌酒席,晚上补做20桌酒席;二是找另外一家酒楼一起为其做20桌酒席,中午准时上菜开席,且作为补偿,此次酒宴不收任何费用。不过,新郎的家人并不接受。

黄女士说,老公被亲戚送医后,公公婆婆只好赶紧去菜市场买菜,当天下午在家做了几桌饭菜招待宾客。到了晚上,老公才从医院回来。

上图:双方调解协议书。

郑先生说,事发当天,双方经协商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新幸福酒家”赔偿新郎麦先生13.8万元——其中8.8万元是赔偿酒席损失费,5万元是新郎的医疗费。“签完协议,我就去银行取钱,已经全额赔付给新郎家人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向南都记者表示,如果该协议书订立是双方达成的合意,不存在胁迫、欺诈、显失公平的情形,那么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酒楼老板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承担给付义务。

黄女士说,大喜之日遇此变故,她觉得很沮丧。“这两天,老公都在湛江市区的医院做检查,具体结果还没出来。现在这事已告一段落,希望老公能尽快康复。”

  • 收藏

写评论

0 条评论

    这里空空如也,期待你的发声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9195563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