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加盟最大的骗局,是把“共同创业”变成“单向套现”
刘帅 · 2026-08-17 15:16:40 来源:刘帅餐饮思考 222
我为什么旗帜鲜明地反对加盟?
我反对加盟,不是因为我否认特许经营的价值。
相反,真正成熟的特许经营,本应是商业世界里极有效率的协作方式:总部完成产品、品牌、供应链、运营系统和人才训练的长期建设;加盟商获得经过验证的经营模型,在统一标准下经营门店;总部因加盟商持续盈利而持续获益。
这本来应该是一种长期利益共同体。
但在当下的国内餐饮行业,太多“加盟”已经被扭曲成另一种生意:总部卖的不是一套让加盟商赚钱的能力,而是一张让加盟商入局的门票。
一个是共同经营,一个是单向套现。看似只差几个字,本质却完全不同。
一、加盟最危险的地方,是利益从一开始就错位
判断一个加盟项目有没有问题,不要先听创始人讲愿景,不要先看招商手册上的门店数量,更不要被所谓“某某明星同款”“资本看好”“三个月回本”打动。
先问一个问题:总部主要靠什么赚钱?
如果总部的核心收入,来自加盟费、装修差价、设备差价、首批物料、强制采购、管理费、系统费,以及一批又一批新加盟商的入场款,那么总部最关心的就很难是门店能否长期盈利。
因为加盟商的钱,在开业前就已经被分走了。
加盟商承担房租、人工、损耗、客诉、竞争和现金流压力;总部拿到的是相对确定的前端收入。门店后续经营得好,总部当然愿意宣传;经营得不好,最直接的损失却主要由加盟商承担。
在这种结构下,总部和加盟商并不是天然站在一边。
加盟商需要的是“这家店三年后还能不能赚钱”;总部若主要依靠招商增长,则更在意“这个月还能签多少家”。
当一方赚的是经营的钱,另一方赚的是开店的钱,这段关系从开始就埋下了冲突。
二、不要拿“相信人性”去对抗一套奖励贪婪的机制
有人会说,不能因为少数坏品牌,就否定加盟模式。
问题不在于有没有坏人,而在于这套机制是否在奖励坏行为。
一个创始人如果认真把单店做盈利,要面对产品迭代、选址失误、人员流动、供应链波动、商圈变化和消费者审美变化。他需要花几年时间,打磨出真实、稳定、可复制的模型。
但如果他可以在模型尚未验证时就开始招商,把风险转移给加盟商,把未来利润提前变现,把门店数量包装成品牌势能,那么赚钱会变得更快,也更轻松。
当“多签一个加盟商”的收益,远大于“多帮一家门店提升利润”的收益时,贪多求大、急功近利就不是偶然,而是大概率。
我不相信人性会自动克制。
我更不相信,当市场允许一个人用漂亮故事换取真实现金、用别人家庭的积蓄支撑自己的扩张时,所有人都会主动保持边界。
好的制度,不是期待所有人高尚,而是让作恶不划算,让短视有代价,让长期经营更有利。
而许多餐饮加盟项目恰恰相反:对招商冲动约束太少,对虚假承诺追责太轻,对加盟商的信息保护太弱,对品牌方的经营责任要求太低。
于是,最会讲故事的人,可能比最会做餐饮的人扩张得更快。
三、死亡率高,不是正常试错,而可能是模式本身出了问题
餐饮有风险,开店失败并不意味着一定存在欺骗。
但一家品牌如果反复出现高闭店率、加盟商频繁转让、同城门店互相蚕食、开业不久就撤店,却依然不断高调招商,那么就不能再用“市场不好”“加盟商不会经营”轻易解释。
一个真正对加盟商负责的品牌,首先会控制开店速度和区域密度。
它会判断商圈容量,会拒绝不适合的选址,会拒绝没有风险承受能力的加盟者,会把加盟商能否活下来放在签约数量之前。
而一个只关心招商的品牌,往往更愿意相信“店越多,声量越大”。它不怕同城开得过密,不怕加盟商之间互相争抢客流,也不怕新店分走老店的生意。反正门店之间的竞争成本,不由总部承担。
也就是加盟模式中,越分散的开店布局,越意味着品牌方的急功近利、贪婪妄为。
这不是规模化,这是把经营风险分散给无数个小微创业者。
本质上,死亡率越高的项目也意味着品牌方的起心动念问题越严重。
每一家关闭的门店背后,可能是一笔贷款、一笔积蓄、一个家庭的现金流,甚至是一个人最后一次创业机会。加盟商不够专业,不代表他们应当为信息不对称、夸大承诺和无边界扩张买单。
四、真正的特许经营,应该先证明“直营能赚”,再证明“加盟能赚”
我并不认为所有加盟都不应该存在。
但加盟应该有极高门槛,而不是成为一家餐饮公司起步不久就急着选择的商业模式。
一个品牌至少应先回答四个问题:
第一,直营店是否经过足够长周期验证,能够跨季节、跨商圈、跨经营环境稳定盈利?
第二,单店利润是否经得起房租上涨、人工上涨、平台抽佣和客流波动的压力测试?
第三,品牌的核心能力是否真正可以复制?离开创始人、离开核心店长、离开特定商圈后,门店还能否稳定交付?
第四,总部是否愿意把收入与加盟商的长期经营结果绑定,而非主要依赖前端收费?
如果这些问题没有答案,所谓加盟大概率不是输出能力,而是在出售不确定性。
五、行业需要的不是更多招商会,而是更严格的约束
餐饮加盟不能再长期处于“谁都能招、怎么招都行”的状态。
行业应当推动更严格的规则:要求品牌方真实披露直营与加盟门店数量、开闭店情况、经营年限、区域密度和加盟商退出情况;严查虚假收益承诺、诱导贷款、隐瞒经营风险和变相强制采购;限制缺乏充分直营验证的项目快速放开加盟;提高品牌方对选址审核、运营支持和加盟商退出的责任。
更重要的是,品牌方应当对无节制开店承担代价。
不能一边向加盟商承诺商圈保护,一边为了招商收入不断加密门店;不能一边把经营失败归咎于加盟商,一边在门店开业前后完成主要获利。
结语
我反对的,从来不是品牌复制,也不是合作经营。
我反对的是:把加盟商当客户,而不是伙伴;把招商当能力,而不是经营;把开店数量当成功,而不是把单店盈利当底线。
真正有价值的品牌,不会急着把每一个询价的人变成加盟商。它会先守住模型,守住区域,守住长期口碑,也守住对别人家庭资金应有的敬畏。
加盟不是卖梦想,更不是把普通人的积蓄变成扩张燃料。
一个靠加盟商不断入场才能维持繁荣的品牌,最终也会被加盟商的失望、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的账本清算。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刘帅餐饮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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