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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肝、甜品上“洒金”,厦门一高档西餐厅被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指出,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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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指出,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联系人: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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