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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卖奶茶的“米芝莲”被卖轮胎的“米其林”告了!

· 2020-01-07 10:02:52 来源:南方都市报、新浪财经

说到米其林,你的第一反应是那个有着胖乎乎卡通形象的轮胎,还是米其林餐厅?其实米其林轮胎和米其林餐厅之间还是有一些微妙的联系。他们都是米其林集团旗下的一个分公司,一个是轮胎公司,一个是餐厅!

近日,米其林集团总公司作为原告(简称米其林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董某某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米其林起诉商评委

据结案信息显示,第三人董某某申请注册了“米记米芝蓮”商标,核定使用在果汁、奶茶等饮料类产品上,米其林公司认为该商标是对其驰名商标“MICHELIN”商标的翻译,故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在案证据显示,“MICHELIN”在我国多被译为“米其林”,由轮胎堆叠而成的白色卡通形象常出现在其轮胎产品的广告中。我国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曾多次认定“MICHELIN”商标在“轮胎”商品上构成驰名商标。

根据米其林公司在本案中提交的证据,1900年,米其林公司出版了包含餐厅、地图、加油站等汽车旅行信息的《米其林指南》一书,1926年开始以星级标注餐厅等级,而《米其林指南》最早在我国香港地区被翻译为《米芝蓮指南》。

2017年11月28日,“米记米芝蓮”被核准注册商标后,米其林集团总公司向商标部门提出宣告无效请求,理由是米其林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米芝蓮”为其英文驰名商标“MICHELIN”的另一中文翻译,是“MICHELIN”系列商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具有较高知名度。“米记米芝蓮”商标的注册,是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和翻译,其注册和使用会误导公众和构成不正当竞争。

商评委裁定没有支持米其林公司的请求,米其林公司遂将商评委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其裁定,并重新作出宣告无效裁定。

一审法院:应对驰名商标树立更高保护标准

“MICHELIN”一般被翻译为“米其林”。然而,由于普通话与粤语的差异,在香港地区“MICHELIN”的中文主要被译成“米芝蓮”。根据米其林公司在本案中提交的证据,包括《米芝蓮指南》(即著名餐厅指南《米其林指南》)、相关新闻报道以及行政机关的在先裁决,证明在相关公众的认知中,“米芝蓮”已经与“MICHELIN”的建立了对应关系,故法院认定“米芝蓮”是对“MICHELIN”的翻译。

法院认为,在“MICHELIN”商标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情况下,董某某将对“MICHELIN”的翻译词语作为商标注册,相关公众在看到“米记米芝蓮”商标时,极易联想到“MICHELIN”商标,不但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同时也会破坏“MICHELIN”与轮胎商品间的密切联系,损害米其林公司的权益。据此,法院最终认定“米记米芝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应予无效。

本案中,饮料类商品与轮胎商品的差异很大,为何“米记米芝蓮”商标的注册会损害米其林公司对“MICHELIN”商标享有的权益呢?法院介绍,一般情况下,商标权人会不断加强其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关联性,希望使消费者一看此类商品就联想到某个商标。

国外注册商标的中文译名应该怎么保护?

除了“米其林”与“米芝蓮”,由于方言的差异,很多国际品牌在内地与港澳地区有着不同的中文译名。比如“雷克萨斯”与“凌志”、“路虎”与“越野路华”、“凯美瑞“与“佳美”等等。而这也使得在商标注册上成为了可以被钻的空子。

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企业,在这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想要拓展海外业务首先就是要在当地进行商标注册。在我国,如果国外商标没有及时注册,极大可能会被抢注。即便是国外商标的中文译名也经常陷入商标纠纷。

虽然国外商标的中文译名,其知名度可能不如国外商标的知名度高,但国外商标的中文译名一旦被其他企业抢注成商标,一样会混淆或误导消费者,会给商标权利人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因此小知建议商标权利人应在准入国的商标管理部门尽快将国外商标的中文译名单独注册成商标,防止恶意抢注行为的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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