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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边边被肖战起诉,用名人做营销这些坑你要避开

侯其锋 · 2021-06-23 14:19:34 来源:红餐网

明星肖战和马路边边的纠纷,成了热点。

起因不复杂,就是马路边边的门店里,用了肖战的肖像,并且标注为其代言人。而实际上,肖战方面不知情。

马路边边在去年12月发布的声明也被网友扒了出来,其无歉意的态度,以及“该图片对我司和广大消费者造成较大困扰”的表述,都重新成为了网友吐槽的焦点。

明星做餐饮不是稀罕事儿,用明星做代言人也很常见,不经授权使用明星的肖像和姓名引发的官司,最近几年也频繁爆出。没有例外,餐饮品牌都要赔钱!

肖战起诉马路边边

马路边边是成都的串串香品牌,2017年开放全国加盟,根据媒体报道,在2020年底,马路边边全球门店总数已超1000家;而肖战,则一度是内地娱乐圈的顶流。

餐饮和明星之间的话题,一直是都可以成为热门。肖战与马路边边的纠纷,起于去年,缘由是马路边边的门店内的灯箱上,出现了肖战的照片,且旁边有备注,马路边边代言人。

但是,根据一些媒体报道,该品牌所使用的图片,是肖战为别的品牌拍的图,并非马路边边拥有,肖战和该品牌也无合作。

这信息应该是属实的,要不也不会有后续的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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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得悉事情进展后,马路边边方面在去年12月的一则声明也被吃瓜网友翻了出来,当时的声明中,马路边边称涉事灯箱是门店私自制作。但其中“该图片对我司和广大消费者造成较大困扰”的表述,和毫无歉意的态度,遭到了网友的诸多吐槽。

6月18日,企查查APP显示,成都马路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新增诉前调解,原告为肖战,涉及案件类型为民事,经办法院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蹭明星做广告,最后都被告倒

法务君查询资料时,发现了很多蹭明星知名度的餐饮品牌。有些,是用了明星照片,有些则是用了名字。

杭州曼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曾被鹿晗、Angelababy起诉过。鹿晗方面认为,该餐饮品牌未经授权,私自使用鹿晗肖像进行广告宣传,带有明显的商业属性,侵犯了个人肖像权,要求杭州曼伟公司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以及合理维权成本3万元。

最终,法院判定杭州曼伟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连续十日刊登致歉声明,并向鹿晗方面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因为明星自带流量效应,能够吸引顾客眼球,当然,也容易吸引到被侵犯人的关注。官司难免,赔偿也基本是标配。

胡歌在2019年3月发现苏州俏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俏椰餐饮公司”)经营的一家 “椰语江南”品牌海南椰子鸡火锅店,未经胡歌授权,擅自非法使用胡歌肖像、姓名(含签名)进行商业宣传。

据悉,位于苏州生活广场的“椰语江南火锅店”于2018年9月开业,开业前,其在门店附近粘贴的海报上配有胡歌照片及签名,并标注“胡歌暖你呦”、“胡歌邀您一起来吃椰子鸡”的文字。最终,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侵权品牌赔偿胡歌10万元。

用名人做营销,这些坑你要避开

擅自使用明星肖像、姓名进行宣传,这种侵权行为在餐饮行业已经较为普遍。

不少餐饮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前来消费,在线上或线下的广告宣传中未经权利人同意使用明星的肖像进行宣传,以期取得更好的营销效果。

但这种刀口舔血式的侵权广告,权利人一旦起诉,餐饮企业不仅需要赔礼道歉,还需要支付赔偿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只要权利人证明:1、商家未经其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2、商家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实践中商家往往难逃法责。

为避免法律风险,法务君建议餐饮企业合法使用明星肖像,即只有征得其同意、取得授权,方可用于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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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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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其锋: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餐饮法务官创始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20余年律师执业经验。侯其锋律师专注餐饮行业法务服务、资本运作多年。为乐凯撒、奈雪の茶、喜家德、美奈小馆、大弗兰、陈鹏鹏鹅肉饭店、很久以前、九锅一堂等多家知名餐饮连锁品牌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融资顾问、IPO辅导服务,对餐饮企业规范运作、风险防范、融资上市有深刻的理论认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创立了国内首个为餐饮行业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咨询机构“餐饮法务官”,多家餐饮行业教育机构特邀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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