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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省市消费数据出炉:餐饮业收入大幅下滑

李果,李帆 · 2020-03-26 11:58:4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受疫情影响,消费市场受到冲击,特别是餐饮业、非生活必需类商品。21世纪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梳理总结了1-2月13个地区的消费总体情况:

餐饮业收入受冲击最大;

网上零售额的快速发展;

刚需类商品仍保持较好增长,但如黄金珠宝、化妆品、汽车等“消费升级类”商品的增速大幅下滑。此外由于居民减少出行,石油及制品类亦同比大幅下降。

春节假期和2月份,因疫情防控要求,市民出行受到限制,餐饮零售业暂停营业,对消费市场的影响较大,特别是餐饮业、非生活必需类商品受到冲击明显。

21世纪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对已经公布1-2月消费数据的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统计梳理。

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平均降幅为20.64%,降幅最高的地区均为山西省,达到31.8%。

分消费形态,餐饮业收入的平均降幅为40.63%,内蒙古的降幅达到59.6%;商品零售额增速的平均降幅为21.8%,山西省的降幅达到34.3%。

综合而言,1-2月13个地区的消费总体情况为:

1,餐饮业收入受冲击最大;

2,网上零售额的快速发展;

3,刚需类商品仍保持较好增长,但如黄金珠宝、化妆品、汽车等“消费升级类”商品的增速大幅下滑。此外由于居民减少出行,石油及制品类亦同比大幅下降。

餐饮业收入大幅下滑

13个地区中,餐饮业的增速均出现大幅下滑,有餐饮业增速统计的11个地区中,平均下滑幅度大度40.63%。

1-2月份,内蒙古 限额以上单位餐费收入同比下降59.6%,其中2月份同比下降95.4%。餐饮企业停工停业比例及营业额降幅均高于商贸领域其他行业。

湖南省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实现零售额23.60亿元,同比下降37%。其中,正餐下降42.4%,快餐下降22.2%。

河南省 1-2月份的餐饮收入27.49亿元,同比下降43.3%;福建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39.58亿元,同比下降15.0%。餐饮消费滑落较多,全省餐饮收入245.82亿元,下降27.3%。

安徽省 的餐饮业营业额下降36.6%,餐费收入下降38.6%,比商品零售降幅高18.4个百分点。

图片来源 / 新华

21世纪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预计,2020年2月的各项数据,或将成为今年的最低点。3月后,随着应急响应级别的下调,消费数据将出现拐点,并随之出现较明显的反弹。

如上海的统计数据显示,1-2月,住宿餐饮业收入增速下降25.7%,但在2月当月,住宿餐饮业收入仅42.15亿元,同比下降67.4%。

与消费行业的其他统计数据,进一步反映了上海市的情况。

在1-2月的国际旅游入境人数的增速方面,上海同比去年同期下降50.7%,2月则下降85%。

星级饭店的客房平均出租率在2月仅5.1%,而1-2月尚维持25.5%。而2019年的上述数据,分别为48%和58.2%。即2020年2月,上海市的星级饭店客房平均出租率同比下降了42.9%。

上海两座机场的旅客吞吐量亦大幅下滑——1-2月同比下降44.2%,2月当月的降幅高达82.1%。

新商业模式优势凸显

但疫情并非对所有行业都产生负面影响,21世纪研究院研究员注意到,1-2月部分新商业模式的优势获得充分发掘。

以内蒙古为例,1-2月的餐饮收入降幅接近60%,但部分新商业模式的优势凸显,如连锁经营模式运营的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同比增长4.4%,增速好于消费品市场整体状况。

安徽省1-2月的自助式零售业态出现小幅增长,其中社区商业降幅小于总体。

从零售业态看,与居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自助式零售业态受疫情冲击相对较小。1-2月,限上超市和仓储会员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9%和5.2%;

与社区消费密切相关的食杂店和便利店零售额同比分别下降13.3%和10.9%,但降幅比限上商品零售额小6.9和9.3个百分点。

疫情期间,实体零售企业经营受到较大冲击、但也促进了网上零售的快速发展。

内蒙古 为例,1-2月份,全区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2.0%。

四川 1-2月,餐饮收入285.7亿元,同比下降34.0%;商品零售2501.9亿元,下降12.7%。在商品零售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154.1亿元,增长6.1%。

福建省 1-2月,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148.84亿元,虽然同比下降1.2%,但是占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达15.5%,比上年同期提高3.0个百分点。

云南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8.45亿元,增长1.7倍。

安徽省 1-2月,全省限上网上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5.6%,占限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由上年同期的7.7%提高至13%;通过互联网实现餐费收入增长12.7%,占限上餐费收入比重由上年同期的2.4%提高至4.8%。

同期,陕西省 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网上零售额78.34亿元,同比增长16.3%,较上年同期加快5.0个百分点。

另外,与居家就餐相关“刚需商品”购买频率有所提高。

从各地统计数据看,与之相关的部分商品的表现“逆势增长”的态势——多地的粮油食品类商品在1-2月为正增长。

其中,北京市的粮油、食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73.6亿元,同比增长16.4%;

福建省的同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4%,其中粮油类、肉禽蛋类、蔬菜类商品分别增长20.2%、36.1%、12.3%;

云南省,粮油类商品增长11.9%,肉禽蛋类商品增长48.9%。

21世纪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认为,这除与商品类型有关外,亦与部分商品在疫情期间出现的价格上涨有关。

如安徽省统计局就透露:粮油食品类商品受零售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1-2月零售额同比增长4.4%,其中肉禽蛋类、蔬菜类和干鲜果品类分别增长27%、16.8%和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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