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无标签食品,杏花楼旗下一食品公司被罚1.2万
钟文鑫 · 2021-09-10 11:19:02 来源:中国网财经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因“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上海德大西餐有限公司(简称“德大西餐”)食品分公司近日被罚款1.2万元,处罚机关为上海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沪市监黄处〔2021〕012021000719号。
决定书显示,2021年6月3日,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至上海市新桥路28号德大西餐食品分公司处检查。检查时二楼操作间天花板滴水,冰箱积霜,冰箱门有黑色霉斑,拆包区域发现苍蝇。现场查见该公司裱花间冰箱内放置一盒“多波拉双色巧克力卷 800 克”,其标签标注“生产日期 2019-04-29 保质期(至)2021-04-29”。
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操作间内的操作台查见一箱牛乳糖(咖啡味),外箱未标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事项。执法人员对公司的成品出厂检验报告进行检查,查见最近的报告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并未查见该日期之后的检验报告,经初步调查公司自2021年5月26日起未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现场未查见公司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记录。
据了解,2020年11月8日,德大西餐食品分公司以每盒人民币420元的价格从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购入一盒“多波拉双色巧克力卷”(净含量:800克,生产日期:2019-04-29,保质期2021-04-29,以下简称:“巧克力卷”)存放在裱花间冰箱内,自2020年11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将上述巧克力卷作为装饰在新品研发试样环节使用,研发失败后未再使用过上述巧克力卷。至案发止,德大西餐食品分公司未对超过保质期的巧克力卷进行显著标示,也未将其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采取销毁等措施。2021年6月22日,公司将涉案巧克力卷自行销毁。
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德大西餐食品分公司操作间内存放的一箱牛乳糖(咖啡味)外包装箱上未标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事项,箱内预包装袋上无标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
二楼操作间天花板滴水,冰箱积霜,冰箱门有黑色霉斑,拆包区域有苍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该公司自2021年5月26日起对其所生产的食品并未进行微生物项目的检验,出厂的食品未出具成品(出厂)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的行为;未按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未对超过保质期的“多波拉双色巧克力卷”进行显著标示,也未将其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采取销毁等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标示或者存放的行为。
综上,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德大西餐食品分公司立即改正并作出如下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12000元。
天眼查显示,德大西餐食品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杨俊,经营范围为食品生产。其总公司德大西餐成立于1982年3月12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为上海杏花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杏花楼集团”)全资持股。
杏花楼集团官网显示,其是一个以特色餐饮业、品牌食品加工业和现代酒店业为核心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集团公司拥有杏花楼、新雅粤菜馆、功德林、沈大成五芳斋、老正兴、德大西菜社等一大批老字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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