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餐饮,上红餐!
投稿

餐饮店面租期最晚还要等10年 业主真的不能说不吗?

涂文华、熊梦娟 · 2020-08-20 10:41:32 来源:中国江西网

近日,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持续关注南昌恒泰花苑小区裙楼在环审明确规定不得经营餐饮的情况下,不断新增餐饮店一事。8月18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开发商与经营者之间签订的店面租赁合同最晚要2030年到期,也就是说,按照开发商所称到期不再续签,意味着该小区业主还要再熬10年。那么,这些餐饮店铺究竟是怎样开办起来的?业主又将如何去摆脱当前的困扰?对此,记者再次跟进了解。

餐饮店面租期最晚还要等10年 业主真的不能说不吗?

此前报道:环审明确不得经营餐饮南昌恒泰花苑小区餐饮店却越开越多

租赁期限最晚要到2030年

在前一篇报道中,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谢姓相关负责人提到,允许合约未到期的餐饮单位继续经营,但到期后将不再续签,小区商铺街将不再新增其他餐饮店。那么,这些餐饮店承租期限是到何时?

当日,记者来到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小区出租店面相关事务由其经手办理。据工作人员介绍,有一家餐饮店只签了三年,到2023年到期,另外还有2028年和2030年不等时间到期的店铺。

据了解,恒泰花苑小区是由江西省交通厅原下属单位江西恒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并入江西省交通厅下属单位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属于江西省交通厅单位集资房,而小区沿街的店面产权均为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能否开餐饮是由职能部门认定的

采访过程中,有业主向记者反映称,“外婆家”在2018年装修准备营业的时候,小区业主们便一直在维权,称按照环评要求,沿街商铺不允许经营餐饮。不少业主表示愤怒,非但投诉的餐饮单位没关,今年还新增了几家烧烤店。

对此,该公司谢姓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江西恒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才并入其公司,在移交过程中,很多信息不对称,包括对于业主维权投诉称环评不允许开餐饮一事。

谢姓负责人认为,能否经营餐饮,不是开发商能决定的,需要由市场监管局、环保部门、城管部门认定,只要店内取得餐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都有,环保检测达标,既然能取得这些证件,就代表着政府部门允许经营餐饮。

经营者:今年5月才跟开发商签的租赁合同

8月18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南昌恒泰花苑小区裙楼一家烧烤店老板,他告诉记者,今年5月份,他们才与开发商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经过一个月的装修,在6月6日开业经营。

据王先生介绍,在承租前,他们曾向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出自己的担心。“我们当时就问了一位与我们签合同的黄先生,做烧烤店会不会引起居民投诉?”王先生说,黄姓负责人回应该小区都是其单位集资房,业主大部分都是其单位同事,有投诉他们也能解决,不会有问题。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装修花了20多万,隔壁烧烤店装修花了40多万,才营业两个月的时间,投诉不断,因为这事搞得焦头烂额,经营状况都不太好。王先生表示,现在他们想退租,但又不敢直接提,不然投资都打水漂了。“我们几家店都希望开发商能够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或者赔偿方案来。”

疑问:环评要求不得经营餐饮为何店铺各项手续都可办齐全

市场监督部门:餐饮企业无需前置审批

令人不解的是,在《关于江西恒泰路桥有限公司恒泰花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中明确,鉴于商业店面与住宅楼相连,不得经营餐饮,那么为何各餐饮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装修许可证都能办理成功,不受任何影响的走完所有程序,完成开业?

对此,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餐饮单位是不需要单独做环评报告的,只需要对方提供申报材料齐全,市场监管局不能拒绝发证。

属地城管部门:装修用来做什么确实管不了

那么,选址不正确的情况下装修,城管执法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记者联系上西湖区城管局业务科,据工作人员回应称,如果是有物业公司的小区,300平方米以下店铺装修,业主或租户只需要到物业报备即可;30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装修就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只要对方有手续,就可以装修。我们之前不知道恒泰花苑小区环评要求不允许开餐饮。”该工作人员说。

据悉,2018年,恒泰花苑小区业主就曾因“外婆家”店面装修,破坏承重墙一事维权投诉,并明确了该小区店面不允许经营餐饮,城管部门也曾多次介入,不清楚环评要求一说明显不成立。

随后,记者再次联系上西湖区城管执法大队桃花中队相关负责人,其回应称,他们只管店铺内装修手续是否齐全,施工是否规范,至于店铺要装修用来做什么确实管不了。

市城管局:选址不正确也无权强制要求停工

对此,南昌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店铺装修,不管是多大面积,都必须到行政审批部门报备或审批。

“城管执法人员只看施工单位手续是否齐全,不能推翻行政审批意见。”该负责人表示,这也就意味着,即便执法人员知道餐饮店选址不正确,也无权强制要求停工。

律师:原发证部门应当撤销许可

采访中,该小区餐饮经营者向记者坦言,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多次对他们说,安心经营,店铺不可能会关。而照该公司提出的到期后将不再续签的方案,业主们得再熬上10年。

而恒泰花苑小区所在的桃花镇政府,已召集环保、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中队等多部门商讨处理意见,是否会联合执法取缔该小区所有餐饮单位还不得而知。8月18下午,记者来到桃花镇政府,该镇分管此事领导休假,需等下周一再作答复。

开发商在不允许经营餐饮的情况下,对餐饮单位招租,而各职能部门又在信息不畅通的条件下,一路开绿灯,致使小区业主饱受油烟之苦。那么,小区业主们将如何将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到底?

对此,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涂智鸿认为,开发商在明知不允许经营餐饮的情况下仍然对餐饮单位招租,其与餐饮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系无效合同。

涂智鸿建议,业主应当继续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谁发证谁就要进行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原发证部门应当撤销许可。如相关部门继续推诿,可以以相关部门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至于餐饮单位不能营业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由开发商与餐饮单位共同承担。

案例:西湖区国贸春天沿街商铺油烟扰民被关停

其实,在南昌市关闭选址不正确的店铺并非没有先例,恰恰就南昌市西湖区辖区内的国贸春天小区,有着与恒泰花苑极为相似的案例。

据悉,2018年,南昌朝阳新城国贸春天小区居民投诉,沿街商铺没有专用烟道,开设了几个300-1000平米以上的餐馆,还有烧烤摊,楼上居民苦不堪言,而且餐馆使用居民共用下水道和烟道。

对此,南昌市城管局已责令市城管支队、西湖区政府核实、查处。经支调查,该区域有6家餐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市城管委已下达督办单责令西湖区政府关停国贸春天沿街不具备开设餐饮店条件的餐馆。

记者从西湖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了解到,目前,该小区沿街店铺餐饮店已全部关停。

记者手记:到底谁该为业主把最后一道关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关于江西恒泰路桥有限公司恒泰花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也有明确了不得经营餐饮。

而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下,业主多年维权投诉,竟让餐饮店越开越多。开发商把责任往政府职能部门推卸,是否能开餐饮店由职能部门认定,他们只租店面;市场监管局只需要对方提供申报材料齐全,即可发证;城管执法部门明知法律禁止,却无法推翻行政审批意见。那么,到底谁来为业主把最后一道关?

餐饮店越开越多,是开发商为租赁获取利益而罔顾法律?还是各职能部门信息不通,审查不严?亦或者是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希望各职能部门能够践行担当作为,还百姓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别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也希望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能够担起作为国企的社会责任,别为小部分利益而伤害百姓的心。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9195563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