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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争执残忍连杀2名合伙人!合伙干餐饮注定没有好下场?

杨丽琳 · 2020-08-10 21:27:02 来源:红餐网

有人说,如果你恨一个人就让他去做餐饮。而如果你想和朋友反目,那就和他合伙做餐饮。合伙本来是为了达到双方共赢,为何最终总是不欢而散呢?

其实,模式没有错,错的是找错人而已。

合伙有风险,搭伙需谨慎!

近日,各大媒体陆续报道了发生在陕西宝鸡市的一起火锅店恶性杀人案,案件中的杀人犯王某残忍杀害了2名和他一起开餐厅的合伙人,犯罪手段残忍,依法执行死刑!

该案件被报道后,业内餐饮人议论纷纷。这起案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合伙干餐饮真的不靠谱吗?

1  

  合伙开火锅店起争执,  

男子残忍杀害2名合伙人  

据报道,这起沸沸扬扬的“火锅店股东杀人案”发生在2017年。

3名当事人王某、刘某、张某从2014年开始在陕西宝鸡市合伙经营一家主题火锅店,也许是因为生意不理想,2017年3月16日,三人约好在王某家协商火锅店的转让事宜。

法院公布的案件详情显示,协商时,张某曾因事暂时离开,剩下的王某与刘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王某先后使用家中的电警棍、折叠刀、菜刀等工具击打、砍刺刘某,又用手铐锁拷刘某双手,将袜子塞入刘某口中,用透明胶带缠绕刘某口鼻,最终致刘某死亡。

而后,此前离开的张某回到现场,王某又用折叠刀、菜刀多次砍刺张某,致张某当场死亡。

杀人后,王某自己打电话报警,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因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王某一审被判死刑。2019年8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王某的上诉,维持原判,而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前几日,王某被执行死刑,案件最终尘埃落定。

据相关媒体报道,案发前,王张刘三人就经常因为店内的一些琐事产生矛盾和争执。

被告人王某一直认为,刘某、张某有负于他,这种心理日积月累后终于因火锅店的转让事宜被引爆,酿成了今天的悲剧,令人唏嘘。

2  

  兄弟反目,闺蜜撕逼,  

合伙干餐饮注定不欢而散?  

关于合伙,业内一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如果你想结束和谁的友谊,那就和他合伙开餐厅吧!

据红餐网了解,合伙干餐饮一直不被看好的原因主要有3个:分工难、分红难、长久难。  

第一,分工难。  开餐厅涉及的事项众多,多人合伙开餐厅,谁负责日常管理,谁负责食材采购,谁负责财务,怎么明确合伙人的职能,一直都是一个问题,也最容易发生矛盾。

很多合伙开店的人都是朋友,往往不好意思分得太清,初期都是口头约定分工,或者根本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划分,最终导致管理混乱,经营不善,不得不散伙关门。

第二,分红难。  利益之外,人人都是感性、讲义气的人;但利益之内,伸出的友好之手都藏着刺。

初合伙时,利益分配往往好说。然而,随着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合伙人之间很容易就会因为利益或权利而扯皮,比如,赚到钱后临时要求增减股份等。

第三,长久难。  一起合伙开餐饮时,大家都嘻嘻哈哈,认为这么多年的友情了,不会有啥大问题,但真正能做得长久的真没几个。

生意做得好,容易因分工、分红等闹矛盾;遇到生意不好的,合伙人大多都是大难来时各自飞。餐厅生意不好,合伙人中途退出的案例数不胜数。

除上述3个原因外,合伙开餐厅还有很多雷区,比如合伙人理念非常容易不合、总与家长里短牵扯不清、沟通碍于情面等。因为这些雷区的存在,餐饮人对合伙开餐厅这事一直褒贬不一。

3  

  不想合伙变“结仇”,  

关键是要找对“人”  

其实,在资金不够或是经验不够、能力不够的情况下,合伙做餐饮本来是好事。

大家取长补短,互相借力,共同赚钱,一方面,可以降低个人创业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所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多一个人总会多一份胜算。

只要规避好其中的风险,合伙干餐饮也是可以生财的。

怎么规避合伙风险?关键是找对“人”。  

正如红餐网专栏作者蒋毅所说,餐饮创业的高失败率和高淘汰率,最大的原因都是“人”,也就是合作伙伴问题。人对头了,其他问题都好解决,也都能解决;反之,人不对头,什么好的事情最后都会变得很糟糕。

怎么找到合适的合伙人?红餐网专栏作者龚伟分享过找合伙人的5条标准:

  • 合伙人一定要志同道合  

所谓志同道合,主要指的是在理想和目标上要有一致性。如果你的目标是做一个连锁品牌,而你找来的合伙人却只是想开一家店养家糊口,那么到最后肯定会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况。

所以找合伙人的时候,一定要先清楚你的长期目标是什么,短期目标是什么,然后再对比对方的答案,看彼此是否具有目标上的一致性。只有目标一致,合伙关系才能更加稳定健康地持续下去。

  • 合伙人一定要性格互补  

找事业合伙人就跟找人生伴侣一样,要搭伙过日子,性格上一定要互补。一个性格急躁,另一个一定要平和冷静,要不然针尖对麦芒,迟早都得干一架。

性格急躁的人,往往做事效率较高,利于项目更快的推进。性格沉稳的人,往往考虑比较周全,利于事情更好地进行,这样两种性格的人,就像一枚硬币的两个面,缺一不可。

  • 合伙人一定要价值观趋同  

每个人的经历、能力和经验都不相同,看待问题的角度及处理问题的方式也不尽一致,说简单点是看待问题的高度和深度不同,说复杂一点就是价值观的差异。

找合伙人一定要找价值观趋同的,要不然常常会在一些日常事情的处理过程中产生纠葛。

例如,你觉得产品品质应该最大化的保障,你的合伙人更倾向于节省成本,当顾客投诉产品有问题时你认为应当立刻给顾客退换,而你的合伙人却认为这样会损害自身利益,分道扬镳几乎是必然的。

  • 合伙人一定要经验能够互补  

一个团队最主要因素之一就是能力和经验的互补。如果你比较懂产品,但是不懂财务和管理,那么当你找合伙人的时候,就应该找在财务和管理方面比较擅长的,所有人各司其职,才能实现经验与能力上的互补。

  • 合伙人的态度比能力更重要  

能力固然重要,但是态度往往决定一切。一个人,如果能力非常强,但是缺乏自我约束力,我行我素,不遵守团队工作制度,对待事情缺乏责任心,这样的人是不适合合伙做事情的。因为他会成为一切规则和制度的杀手,会带坏整个团队的良好氛围。

结  语

合伙,其实求的是和气生财,相互体谅、相互支持、互帮互补。餐饮创业本身就是一件高风险的事情,生意有赚就有赔,选择合伙的初衷无非是希望能将风险分摊,做好资源整合,把餐厅开好。

合伙模式并没有错。只是,选择合伙人时,选错了人而已。因此,餐饮人合伙开店一定要谨慎,尤其是在合伙人的选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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