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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店不让说“摩卡咖啡”了?为法院判决点赞

· 2020-05-20 16:29:5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摩卡”注册成商标后,摩卡食品有限公司把有“摩卡咖啡”字样的两家咖啡店告到法院,要求禁止使用“摩卡咖啡”字样。北京海淀法院近日判决:咖啡店使用“摩卡”“摩卡咖啡”字样不构成侵权,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咖啡店不让说“摩卡咖啡”了?为法院判决点赞

摩卡公司诉称,其经授权依法享有“摩卡MOCCA”“摩卡咖啡”“摩卡”等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维权。经过长期的连续使用和宣传推广,“摩卡咖啡”等系列产品已被社会公众广为知晓,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知名度。去年3月5日,摩卡公司发现两家公司在其经营的咖啡厅的菜单上使用“摩卡咖啡”字样,认为该行为侵害了摩卡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导致相关公众对相关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

“摩卡咖啡”本为商品通用名称,摩卡公司无权禁止他人的正当使用。法院审理认为,“摩卡”为咖啡的品种之一,其对应的英文单词为“MOCHA”,此为“摩卡”“MOCHA”的固有含义,摩卡公司虽然注册有“摩卡”系列商标,但无权禁止他人非商标性使用这些字样。

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一审之后未闻原告摩卡食品公司上诉。但是此案不应当结束,“摩卡”是咖啡饮品的一种,已经是多数消费者的常识,“摩卡”虽然是音译,但“摩卡”二字已经固化在消费者心里。摩卡食品有限公司取得“摩卡”字号,应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其在食品类别中取得“摩卡”商标,着实让人感到意外。当年张裕酒业的“解百纳”商标,虽然注册成功,但是因为“解百纳”是三种葡萄“蛇龙珠、赤霞珠、品丽珠”的拼写的首单词,引发了业内对“解百纳”注册为商标的合法合理性的围攻,该案诉诸法律,最终经过调解形成了张裕集团拥有所有权,中粮、王朝、威龙等7家共用的局面。

摩卡食品有限公司剑走偏锋,趁业内不备,注册下“摩卡”着实不易。虽然消费者未必看见“摩卡”二字就买摩卡食品公司的产品,但毕竟还是会有关联度的。

从《商标法》的注册原则看,“摩卡”似乎是可以撤销的商标,“摩卡”知名度可比“解百纳”大多了。按《商标法》规定,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此次摩卡食品有限公司主动出击不利,初战败退,但未来是否再战,不得而之。为了防止被告,恐怕业内还得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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