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餐饮机构社保争议背后:餐饮业用工合规的典型困局与破局路径

许文华 · 2025-10-22 17:05:25 来源:盈科律师 289

唯有将用工成本纳入精细化管理,方能在合法经营与可持续发展间找到平衡。

前不久,“某知名餐饮机构1万多员工仅几百人缴纳社保”的争议引发舆论关注。尽管企业随后澄清“统计口径差异”,但这一事件仍撕开了餐饮行业用工合规的“隐痛”——在劳动密集、流动性强的特性下,社保足额缴纳如何从“法律义务”落地为“企业实践”?本文结合实务经验,解析争议背后的法律风险与行业破局之道。

一、事件核心: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法律定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无论员工是否“自愿放弃”,企业均须依法参保并足额缴费。若该知名餐饮机构确存在应保未保情形,可能面临三重法律责任:其一,向员工补缴社保本金及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其二,被社保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3倍罚款;其三,员工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实践中,即便企业以“小时工”“兼职”等为由抗辩,若双方符合劳动关系实质(如受考勤管理、按月计酬),仍需承担社保义务。

二、餐饮业困局:成本压力与合规要求的冲突

争议背后,是餐饮行业的普遍痛点:一方面,人工成本占比高(部分企业超30%),全员足额缴纳社保将显著增加经营压力;另一方面,员工流动性强(年流失率常超50%),企业易产生“短期用工无需参保”的侥幸心理。更关键的是,部分企业混淆“用工形式”与“社保义务”——例如,将全日制员工错误归类为非全日制(后者仅需缴纳工伤),或通过“劳务外包”规避雇主责任,实则暗藏劳动关系认定风险。

三、破局路径:合规与效率的平衡术

餐饮企业并非无解。笔者建议:其一,优化用工结构,对核心岗位采用全日制用工,辅助岗位可依法使用非全日制(每日不超4小时)或劳务派遣(限“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其二,完善薪酬设计,将社保成本纳入工资核算,避免“隐性降薪”引发争议;其三,善用政策工具,如部分地区对小微企业给予社保补贴,或通过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补充保障。 前述知名餐饮机构事件并非孤例,它警示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保合规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唯有将用工成本纳入精细化管理,方能在合法经营与可持续发展间找到平衡。

作者简介:许文华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高级合伙人、企业法律顾问部主任、海关与贸易合规部执行主任,业务领域:企业内控与反舞弊合规、劳动用工合规、国际贸易合规、经济职务犯罪辩护、投资并购、强制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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